科學實驗室管理制度
科學實驗室管理制度
一、科學實驗室應以符合配備標準的儀器設備和科學規
范的管理,為教師演示實驗、學生分組實驗和課外科技活動
的開展,提供有力的保證。
二、每學期開學后兩周內,應編制好儀器設備補充計劃
報學校審批購置;應根據任課教師實驗計劃的安排編制好各
年級的實驗教學計劃。每學期末、實驗儀器設備要盤點,補
充,保證實驗教學的需求。
三、教師在實驗課前,必須做好充分準備。包括實驗的
目的、要求、操作方法及順序;準備好儀器、材料、藥品等。
四、學生進入實驗室后要保持室內安靜,認真聽講,按
老師要求進行實驗,不得隨意動用實驗器材。
五、科學儀器、教具,統一保存,分類擺放,造冊登記,
專人管理。其他教學人員,因工作需要借用儀器設備的,須
經學校教導處批準,并辦理借用登記手續,用后及時歸還。
六、實驗后的廢物,教師要指定地點,統一處理,不得
隨意亂扔。廢水放凈后,要擦干水盆及實驗桌。
七、實驗課后,教師要認真清理儀器,物歸原處,關閉
電源、水源,填寫好“實驗記錄單”。
八、要愛護教具、儀器。做到經常擦拭,保持清潔。室
內儀器、材料、藥品,不得私自帶出。實驗中,如有損壞,
應主動報告,并辦理報損或賠償手續。
九、要搞好實驗室的衛生清掃和保潔工作。實驗室地面、
門窗要潔凈,玻璃明亮;實驗儀器要擺放科學、整齊;實驗
室的布置要科學、文明、實驗氛圍要濃厚。
十、注意安全,做好防火、防盜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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